1.1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6722-2003《爆破安全规程》等规定,并作好日常记录;
1.2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,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,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;
3.1 接受安全技术交底,清楚其内容。包括炮眼的布置,周边眼、辅助眼的间距及孔深,各种炮眼的装药量,导爆管的连接,起爆的顺序等;
3.3 熟悉围岩类别,检查爆破品的生产厂商、牌号、规格、批次、受潮及运输工具的情况;
4.1爆破器材运输,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,有持证的安全员或爆破员押运,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直接送到工地;
4.2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,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;
4.3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,一定要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;
4.6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止加强帽,严禁转动插入。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,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、木棍扎眼。装制炮头时,必须将电雷管脚线炮眼内的泥浆,石粉必须吹洗干净;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,不得立即装药。电力爆破装药连线时,严禁雷管脚线 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,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。禁止使用冻结、半冻结或半溶化的油炸药。
4.9 工作面装药时,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,划出警戒线,严禁一切人员通过,放炮时,必须先发出警号进行爆破时,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,其安全距离为:
4.10导火索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。单人点火时,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(或分组一次点火的组数),地下爆破不允许超出五根(组),露天爆破不允许超出10根(组);导火索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,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,但不得短于1.2m;多人点火(或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)时,应指定其中一人为组长,负责协调点火工作,掌握信号管或计时导火索的燃烧情况,信号管响后或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,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,均应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。
4.11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,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,防止漏电引爆。装药时可用投光灯、矿灯照明。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,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。放炮器有专人保管,闸刀箱要上锁;
4.12 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,设立警戒范围,规定警戒时间、信号标志,并派出警戒人员;起爆前要进行全方位检查,必须待实施工程人员、过路行人、车辆船只等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;
4.13放炮完毕后,安全员、爆破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、顶板、支架、瞎炮、残炮、通风等情况,确实无危险时,才能解除警戒;
4.15炸药、雷管随领随用,由爆破员和安全员专人申领,在爆破前半小时直接领到现场;当天未完的炸药、雷管必须立即退还回炸药库房并登记造册,严禁私藏炸药、雷管。
5.1爆炸物品在使用的过程中,要轻拿轻放,不准敲击、掷滚、摔落和挤压;5.2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,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;
5.3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,爆破工应贴身携带手电筒,严禁用明火照明;
5.4 作业完毕后,机械设备应在值班人员的指挥下,摆放整齐有序,方可交接班。
1.1负责对钻孔设备做检查、维修、调整、紧固和日常保养,并作好记录;1.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。
2.1接受过良好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;2.2熟悉各种钻孔的安全操作规程。
3.1 接受安全技术交底,清楚其内容,包括炮眼的布置,周边眼、辅助眼的间距及孔深等;3.2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,如工作鞋、安全帽、防噪音耳塞、防尘罩等;
3.3 检查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。机身、螺栓、卡套、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;钻杆有无不直、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;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;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。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,对于坏损的设备及时检修;
3.4 检查风管、水管的连接,保证风管不漏风、水管不漏水,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。
4.1 工作人员到达工作面后,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,支护是否牢固,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。如有松动的石、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;4.2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,必须将支架支垫稳固,严禁“骑马式” 支垫。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,不可敲打,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;
4.3钻深孔大于2m时,必须备有长短钎。不准用长钎开孔或打浅孔,以防断钎伤人;
4.4 工作面严禁使用油灯、电石灯、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。严禁将火柴、打火机及其他可能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;
4.6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时,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、突泥、有害气体及山体空隙时,应立即停止工作,撤至安全地点;
4.7 钻眼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跟班,搭设脚手架的钢管必须用钢卡扣牢固,照明灯具必须挂在洞壁上;
4.8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%时,必须停止打眼;达到1.5%时,必须停止工作,撤出人员切断电源,进行处理;
5.1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,遵章守纪,听从指挥;5.2 机械凿岩时,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;
5.4 为防止钻孔时发生照明中断,风枪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,严禁用明火照明;
5.5 作业完毕后,机械设备应在值班人员的指挥下,摆放整齐有序,方可交接班。
1.1负责机械设备日常保养,对设备进行全方位检查、维修、调整、紧固,并作好日常记录;1.2 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。
2.1接受过良好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,考核合格。2.2熟悉混凝土喷射机的安全操作规程;
3.1 接受安全技术交底,清楚其内容。3.2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,如工作鞋、安全帽、口罩、防噪音耳塞等;
4.1喷射混凝土的机械设备,应安设在基础牢固、岩石稳定或已有支护的安全地点。喷射边墙和顶拱使用的台架,要严实坚固,设有围栏和防护网,踏步木板厚度不小于5cm,不得有悬空探头板;4.2 喷射混凝土的工作面,有足够的照明设备;
4.3 喷射混凝土地段的松动岩石,应撬挖干净,并用高压风、水把岩粉、夹泥等杂物冲洗干净,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喷护形式进行施工;
4.4 喷射混凝土的风压,应根据输送距离确定,一般小于392kPa。如发现工作所承受的压力骤升,喷头出料中断,应立即停机;排除一些故障时,不准把喷嘴对人;
4.6喷射时,要一人把紧喷嘴,一人辅助,不得单人操作,喷嘴应尽可能保持与喷砌面垂直,距离为1~1.5m,不得太远或太近;
4.8旋转孔发生堵塞,不准用榔头敲打旋转体,更不允许用风钻清除旋转孔,应停机拆除检修;
4.9 联轴节的瓦楞形夹盘中两旁所放的钢珠,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,以免电机损坏;
4.10 风力水箱要在允许的压力下工作。妥善保护玻璃指示管,以防爆炸伤人;
4.11 喷射机、水箱、稳压阀和油水分离器上,均应设置压力表和安全阀,如有失灵应立即更换;
4.12 对喷射作业面,应采取综合性防尘措施。降低空气中含尘量,使粉尘浓度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的标准;
4.13 工作完毕,先停止供料,待机器中余料喷完后,依次停风停水,机件拆除清理干净。
5.1风水稳压阀,不可任意拆卸和调整,喷射机的电动机工作时候的温度应低于50℃;5.2每次喷射厚度不得太厚,以免塌落伤人;
5.3喷射平台距喷射机的间距小于10m时,喷射机周围要采取保护措施,喷射平台下的行人、车辆要注意自身安全;
5.4 作业完毕后,机械设备应在值班人员的指挥下,摆放整齐有序,方可交接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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