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住所和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(建交委)及有关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,国务院有关部门:经审查,同意由北京中新方修建科技研究中心等单位编制的《修建玻璃使用结构》等7项规范规划为国家修建规范规划,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。原《修建物抗震结构详图—钢筋混凝土柱单层厂房》(04G329-8)、《小城镇住所结构构件与结构》(05SG332)规范规划一起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