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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8812】质检总局发布2013年热轧型钢(角钢)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成果

   我国质量新闻网音讯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热轧型钢(角钢)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成果,河北两家企业上不合格名单。

   根据公告,2013年第三季度共检查了天津、河北、辽宁、江苏、安徽、山东等6个省、直辖市22家公司制造的22批次热轧型钢(角钢)产品。根据GB/T 706-2008《热轧型钢》等规范的要求,对热轧型钢(角钢)产品的化学成分(碳含量、锰含量、磷含量、硫含量、硅含量)、拉伸功能(屈从强度、抗拉强度、断后伸长率)、冲击功能、曲折功能、尺度(边宽度、边厚度、顶端直角、长度误差)等14个项目进行了查验。

   经查验,唐山市丰润区永强轧钢厂的一批次产品抗拉强度项目不合格,唐山市丰润区鑫兴轧片厂的一批次产品磷含量项目不合格。质检总局表明,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能监督部分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,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出产企业依法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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